【 信息发布时间:2008-0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价便〔2008〕9号
关于转发省造价总站《关于上报江苏省建设
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定额站)、各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省造价总站《关于上报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的通知》[苏建价函(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结合苏州实际情况补充如下:
1、直接点击进入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在线办理”栏中“江苏省建设领域和行业经济运行统计系统”,无需下载。各市咨询单位序列号和密码请至所在地造价处领取,咨询单位只需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表;
2、“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经综13表)请各单位通过网络直接报省厅,以后如有变化及时报省厅;
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建经综1、2表)请各单位先将07年年报和08年一季度报通过网络直接报省厅,以后每季度一次报省厅;
4、造价咨询单位原统计报表仍需继续按时上报,各县(市)造价咨询单位于每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jsszzjc@163.com)和书面方式上报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汇总后于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上报市造价处,注册在苏州市区(含高新区、园区、吴中区及相城区)的造价咨询单位于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上报市造价处。
附件:1、《关于上报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的通知》
2、“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经综13表)
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建经综1、2表)
4、原咨询单位统计报表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8年4月11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08)10号
关于上报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
运行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江苏省建设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和省统计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要求从2006年四季度开始实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制度。2008年2月1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的通知》(苏建函计[2008]74号)。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我省造价行业经济运行统计上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数据汇总及报送方式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自动汇总,采取联网直报方式,通过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软件系统上报。
登陆系统所需序列号各单位可自行向各市建设局计财处索取。
二、数据报送具体要求
1、“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中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综合表(10)工程管理情况(建经综12表)第三项:工程造价咨询情况内容(①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数②工程造价咨询标的额〈此项为表格中:实际完成合同标的额。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的额不填〉③工程造价核增/核减总金额)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咨询市场监管系统咨询项目相关统计数据汇总填报。
2、“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中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经基1表)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单位)(建经基2表)由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填报。
3、“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中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经基1表)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建经基3表)由各省市、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分别填报。
三、报送时间
1、2007年年报与2008年一季度季报:因2007年未实行此报表数据上报工作,故2007年全年和2008年一季度上述四种表格的相关数据由各省市、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于2008年4月10日前向江苏省建设厅报送。
2、季度报表:自2008年起上述四种表格的相关数据由各省市、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当年季后10日前向江苏省建设厅报送。
经济运行统计是一项涉及建设领域全行业的综合性统计,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按照省建设厅[2008]74号文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统计任务,并督促指导各造价咨询企业认真做好数据的上报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的通知》(苏建函计[2008]74号)
《关于使用新的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软件的通知》(苏建函计[2008]107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厅计财处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计[2008]74号
关于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2007年年报
和2008年定报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连云港市拆迁办: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转变职能、加强行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厅对2006年制订的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经省统计局批准(苏统法[2008]4号)继续执行。为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分为两部分:主要财务指标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财务指标的统计内容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村镇规划、房地产、房屋拆迁、房屋维修基金、住房保障、建筑节能以及工程管理。
二、填报范围
财务指标的填报范围为我省行政区范围内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所列的从事燃气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设施管理业、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服务业与环境治理服务业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填报范围为上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
三、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
1、2007年年报:各省辖市报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
2、2008年定报:各省辖市报表汇总单位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当年季后10日前向我厅报送。
(二)数据汇总及报送方式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自动汇总,采取联网直报方式,通过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计划统计”栏链接进入软件系统上报(系统正在调试,春节后可上线)。
四、组织实施
经济运行统计是一项涉及建设领域全行业的综合性统计。各地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制度分工和部门职能,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管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汇总数据相互共享。要明确专人负责,并保持统计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必要的设备,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统计任务。2007年年报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建设统计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附件直接从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 “计划统计”栏下载。
联系人:王佳剑 025-83392445
附件:1、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报和2008年定报)
2、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二〇〇八年二月一日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函计[2008]107号
关于使用新的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
统计报表软件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连云港市拆迁办: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功能,方便填报,我厅开发了新的报表软件系统,现已完成软件的修改调试工作,将于2月26日在我厅网站正式公布,原有软件停止使用。现将使用新软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地址
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 “在线办理”栏中的“江苏省建设领域全行业经济运行统计系统”,无需下载,直接点击进入。
二、软件注册
凡填报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的所有单位,在首次使用统计系统之前,均需由上级主管部门为其注册并分配序列号。请各省辖市相关主管部门直接向我厅索取新的序列号,并做好各自辖内县(市、区)的序列号分配和备案工作,基层填报单位的序列号由县(市、区)主管部门注册分配。
三、往年数据导入
由于统计制度的修改,往年数据尚不能在新的软件系统中直接导入,各地在填报2007年年报及2008年定报时, “上年同期”数需在上年的“本期累计”中手工录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地认真做好填报单位的注册和新软件系统的更换工作,以确保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佳剑
联系电话:025-83392445
2、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公司:武汉长达公司
技术服务人员:王勇、马亮
技术服务电话: 027-85617594、13377871171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