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2007〕17号
关于贯彻《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
工程计价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的通知》(苏建价[2007]3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以及市政工程中的景观绿化工程均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暂不执行清单计价。
二、二次按运费:除执行省费用计算规则外,如遇城墙工程二次搬运费另计。
三、不可竞争费如下: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劳动保险费
5、税金
上述费用在招投标及工程发承包过程中,应按规定标准计取。为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核定制度,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在计价手册中的标准计取,未经核定不得计取。安全生产监督费由甲方直接缴纳的不计入造价。
四、工程按质论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省费用计算规定的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五、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省费用计算规定的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六、《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凡2008年1月1日以前进行招投标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七、执行本文后原苏建价(2003)10号文《关于绿化工程定额规定及苗木预算价格调整的通知》停止执行。
八、除本文规定以外其他均按省苏建价[2007]355号文执行。
九、在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与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
附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附表二:劳动保险费取费表
附表三:临时设施费
附表四:检验试验费
附表五:定额测定费
附表六: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附表七: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附表八: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附表九: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不包料)
苏州市建设局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建价〔2007〕355号
关于贯彻实施《江苏省仿古建筑
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我厅已颁发了《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版)》(苏建价〔2007〕247号)。为推动该计价表在全省顺利贯彻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计价表于200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各市建设局(建委)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具体实施时间,最迟不得迟于2008年1月1日。全省统一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依据,在各市确定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现行单位估价表;在各市确定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一律执行《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
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市政工程中的景观绿化工程。
三、施工费用计取规则按照《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上卷卷首“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四、为了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高工作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经济利益,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从事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咨询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我省造价管理部门将在明年适当时候进行培训与考核。从明年10月1日起,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在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咨询成果报告上加盖执业专用章。
五、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不实行行业劳保统筹。
六、各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联系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附表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基本费率% |
现场考评费% |
奖励费(市级文明工地/省级文明工地)% |
仿古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4 |
0.8 |
0.3/0.5 |
园林工程 |
0.7 |
0.4 |
|
附表二:劳动保险费取费表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劳动保险费率 |
仿古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1.6% |
园林工程 |
1.3% |
包工不包料、点工 |
人工工日 |
0.35元 |
附表三:临时设施费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临时设施费% |
仿古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3 |
园林工程 |
0.6 |
附表四:检验试验费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检验试验费率% |
仿古建筑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0.3 |
园林工程 |
0.06 |
附表五:定额测定费
工程承包类型 |
计算基础 |
定额测定费率 |
包工包料工程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1‰ |
包工不包料及点工 |
人工费 |
3‰(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
附表六: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表
工程名称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费率% |
利润费率% |
一类工程 |
二类工程 |
三类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57 |
50 |
43 |
12 |
园林工程 |
人工费 |
30 |
24 |
18 |
14 |
附表七: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备注 |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
综合单价×工程量 |
按《计价表》。 |
其中 |
l、人工费 |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
2、材料费 |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
3、机械费 |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
4、管理费 |
(1+3)×费率 |
5、利润 |
(1+3)×费率 |
二、措施项目费 |
6、环境保护费 |
按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
|
7、仿古建筑物及构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
按计价表总说明 |
|
8、临时设施费 |
(一)×费率 |
|
9、夜间施工增加费 |
按合同约定 |
|
10、二次搬运费 |
(一)×费率 |
按附表二。 |
1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按省计价表附录二 |
|
1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按省计价表第一册第八章 |
|
13、脚手架费 |
按省计价表第一册第七章 |
|
1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按合同约定 |
|
15、施工排水、降水 |
按省计价表第一册第一章 |
|
16、垂直运输机械费 |
按省计价表各章节规定 |
|
17、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
按合同约定 |
|
18、检验试验费 |
|
按本文附表四。 |
19、工程按质论价 |
按省费用计算规则 |
|
20、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
按合同约定 |
|
21、其它 |
按合同约定 |
|
三、其它项目费
招标人部分 |
22、预留金 |
按招标人提供的金(数)额 |
竣工后按实结算。 |
2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 |
|
按本文附表一 |
2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 |
四、其他项目费
投标人部分 |
25、总承包服务费 |
按省费用计算规则 |
总承包服务公司尚可计取 |
26、零星工作项目费 |
综合单价×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工程量 |
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
2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 |
|
按本文附表一。 |
五、规费 |
28、工程定额测定费 |
按本文附表五 |
不可竞争费。 |
29、安全生产监督费 |
(一+二+三+四)×0.06% |
30、劳动保险费 |
按本文附表二 |
六、税金 |
(一+二+三+四+五)×费率 |
费率按规定计取。 |
七、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六 |
|
附表八: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备注 |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
综合单价×工程量 |
按《计价表》。 |
其中 |
l、人工费 |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
2、材料费 |
计价表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
3、机械费 |
计价表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
4、管理费 |
(1)×费率 |
5、利润 |
(1)×费率 |
二、措施项目费 |
综合单价×工程量或分部分项工程量×费率 |
按《计价表》或费用计算规则。 |
三、其它项目费
招标人部分 |
6、预留金 |
按招标人提供的金(数)额 |
竣工后按实结算。 |
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 |
|
按本文附表一。 |
四、其他项目费
投标人部分 |
8、总承包服务费 |
按省费用计算规则 |
总承包服务公司尚可计取。 |
9、零星工作项目费 |
综合单价×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工程量 |
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
1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 |
|
按本文附表一。 |
五、规费 |
11、工程定额测定费 |
按本文附表五 |
不可竞争费。 |
12、安全生产监督费 |
(一+二+三+四)×0.06% |
13、劳动保险费 |
按本文附表二 |
六、税金 |
(一+二+三+四+五)×费率 |
费率按规定计取。 |
七、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六 |
|
附表九: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不包料)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备注 |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人工费 |
计价表人工消耗量×48元/工日或57元/工日 |
按《计价表》。 |
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
(一)×费率或按计价表 |
按《计价表》或费用计算规则。 |
三、其它项目费 |
|
双方约定 |
五、规费 |
1、工程定额测定费 |
(一+二+三)×费率 |
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
价中。 |
2、安全生产监督费 |
按规定计取。 |
3、劳动保险费 |
已包含在人工工日单价中。 |
六、税金 |
(一+二+三+四)×费率 |
按各市规定计取 |
七、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