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8-0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价便〔2008〕1号
关于苏州市2007年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各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提高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规范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行
为,我市于2007年12月5日至12月28日组织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造价管理部门牵头,抽调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检查。全市共抽查33只项目,涉及到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等各个专业。检查采取分组复查、个别交流、集中讲评、统一研讨的办法。在这次检查中:抽调单位的人员克服年终工作繁忙的困难按时参加;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按时提供资料认真交换意见。特别是所有检查人员均能按要求对受检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认真阅读理解,并有侧重地抽查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价格组成等。从抽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07年标底编制质量较前两年有较大的提高。全市受检项目的平均误差率为2%左右,其中最大误差率为4%,最小误差率为0.48%。但在抽查中也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如: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不严、对服务对象的责任心不强、对计价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执行不力等等。
现将这次检查中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咨询企业在执行规定和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执行不力。如:有安全文明措施费、劳动保险费不计的;有门窗、扶手、栏杆、外墙涂料、防水材料等子目不套定额仍列为独立费的;个别项目为了迎合业主的心理在计价规范与招标文件有冲突时不坚持原则不积极协调,从而违反了清单计价的原则。将应列入措施费项目计价的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费用,造成重复计费。
2、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在抽查的所有项目中绝大部分的《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自校、复核、审核意见的三大流程上均只有签名盖章,无复审的具体意见。从而导致一些标底格式不规范、单项工程费率汇总表和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缺失;安全文明措施费、劳动保险费、临时设施费等费率误差;甚至税金漏计等计算误差的发生。
3、行业规定和管理制度不严格遵守。在抽查项目中部分企业至今未按苏建价站(2006)15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执行。其中的质量控制规程、咨询报告书格式、档案立卷规则等等有的仍采用老格式,有的自成一体很不规范。个别企业采用的咨询合同也很不规范。甚至为了利益,听从业主意向,将业主单位中无编制资格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套定额组价,从而造成该项目的重大误差,既损害了自身的社会信誉又违反了管理制度,影响很坏。
二、从业人员业务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问题: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掌握不全面。受检项目中有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的;有计量单位不按规范要求的;特别是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面,不规范问题较为普遍。如:对计价子目的材质、部位、强度、遍数、截面尺寸、底标高、厚度、基层等重要特征遗漏或描述不清,从而导致套用定额和综合单价组成的误差。
2、计算规则不熟悉,定额套用不能正确掌握造成的误差。如:底层12米以内的砌墙脚手架未按规定考虑;梁柱高度5米以内支撑增加费用漏计;砼矩形柱定额子目中工程量未扣除砼板厚;大型土石方按单位工程还是单项工程计算把握不准;土方工程中干湿土的区分,放坡系数计算未按规则计算;钢筋计算中机械接头与绑扎接头重复计算;山皮石与混道碴的定额套用混淆、管道基础和安装工程中土方的定额套用也比较随意;个别项目工程量少算、漏算比例很大。
3、图纸理解不深,现场情况不熟悉,造成措施项目费误差较大。如: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计半台;机械和型号选用不切合实际;塔吊基座粗略估算等;个别项目在计算垂直运输费时既不按省定额工期又不按招标工期计算,而是按业主单位某个工程师关照的天数计算;在市政项目计价中反映突出的是由于对施工技术、工艺 、方法不熟悉,现场条件情况不了解而造成土方外运、淤泥处理、围堰加固、凹缝基础模板等费用计算误差较大。
三、对有关人员的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造价的编审质量,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
为,对在这次检查项目中编制误差较大的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刘连生、王海波、丛兰、吴江钟等四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
总之,从这次检查所反映出的问题说明目前我市工程造价咨询队伍的技术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知识面等方面均需亟待提高。希望能通过质量专项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引起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内部管理的加强、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技术业务的学习、知识的更新提高等方面的重视。特别是各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要增加责任心,严格把好质量关,今后企业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将追究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8年元月3日
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