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1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纠正双重身份人员工作单位不同问题的通知
全市各相关单位:
目前本省造价师、造价员数据库已基本实现每月一次与建设部数据库同步更新,监管系统自动对具有双重资格人员进行对比,将工作单位不一致的筛选出来。我处也将在每月更新数据后,公布双重身份且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名单。根据造价师、造价员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在30天内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且双资格人员不能分别注册在两个不同单位的规定,请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将暂停直至取消执业资格。
附件:苏州单位不同双重人员名单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