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部令: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 2.《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 4.《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1992年6月15日发布); 5.《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1994年3月23日发布); 6.《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建设部令第39号,1994年11月14日发布);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5号,1999年1月21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