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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07-07-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报送备案材料的通知
全市各有关分支机构: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分支机构重新备案及咨询质量专
项检查的通知》(苏建价函(2007)15号文)要求,务必在7月9日前将材料送至市造价处验核,并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