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0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价便〔2007〕12号
关于进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系统数据初始化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造价咨询单位:
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水平,保证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咨询监管系统下半年全面启用,现就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初始化数据填报和维护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咨询企业管理系统初始化数据填报和维护
(一)初始化数据填报和维护范围:本省范围内所有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甲级、甲级副本、乙级、暂定乙级)和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均须进行初始化数据填报和维护工作。
(二)初始化填报和维护的内容:企业简介、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人员档案关系、专职人员养老保险、企业股东情况、企业技术装备、扫描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初始化数据填报和维护的步骤
1、咨询企业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jszj.com.cn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申请密码,并按系统要求进行初始化数据维护。(详见附件的操作说明)
本管理系统按照建设部第149号令和江苏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资质条件进行控制和检测,如不符合资质条件,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提示,如造价师注册单位有错,请咨询企业带上造价师注册证书到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省辖市管理机构通知省站进行修改数据库。
2、咨询企业网上上报(初始化维护)申请表至所属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本次管理系统数据初始化工作只要求进行网上输入、提交,不报书面资料。)
二、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及初始化的有关问题
(一)分支机构网上备案的前提:分支机构的专职人员已注册在该分支机构名下;分支机构已完成工商登记和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母公司已完成初始化信息维护。
(二)分支机构网上备案的内容:基本信息、机构负责人、机构技术负责人、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专职人员档案关系、专职人员养老保险、扫描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
(三)省内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备案工作在母公司的管理系统中进行。分支机构可以通过母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母公司给予的密码进入本管理系统,进行分支机构数据维护,完毕后通过系统上报备案表,报省造价管理总站验核。
(四)外省咨询企业在江苏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网上备案的前提是分支机构的专职人员已注册在江苏且在该分支机构名下;分支机构已完成工商登记;分支机构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人按规定向省级管理机构提交母公司和分公司相关资料,管理机构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后,用户申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母公司初始化维护和网上备案。按照备案内容要求备案后,分支机构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进入本管理系统,按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相关业务的管理。
省内、外各分支机构在数据初始化工作完成后,另按省总站《关于在全省开展分支机构重新备案及咨询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价函(2007)15号]文规定上报书面备案资料。
三、关于咨询项目管理与统计报表
此模块是提供给咨询企业进行咨询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造价信息资源储备、专职人员业绩考核、咨询业务统计和网上提交统计报表的管理模块;也是管理机构实施项目管理、业务量统计、项目备案和获取造价信息的窗口。按照管理系统格式要求及时输入相关数据。
请各咨询单位依照操作说明在6月30前完成数据初始化填报工作,如逾期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