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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时间:2007-04-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造价咨询单位编标备案的公告
各造价咨询单位:
自2007年5月1日起凡需编标备案的项目,需携带招标文件及一式两份的备案表。市政、安装、装饰等无定额工期的专业需注明招标工期。
特此公告。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