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9-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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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便(2006)27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造价处(定额站)
现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