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考核要求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4-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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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便(2006)6号
关于2006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责任考核要求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苏州市2006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考核要求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考核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我处将按附表的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全部考核内容满分100分,考核得分低于70分将给予通报及相应处罚。
附表:《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考核表》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