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04-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建价便(2005)17号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造价处、各咨询单位:
根据苏建价(2005)122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详见苏州工程造价网),现将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1、各单位将抽查到的项目图纸、档案于4月30日前交各市造价处,各市造价处统一于5月10日前交苏州市造价处。
2、各单位从5月11日起正式开始复查工作,并于5月30日、6月1日统一分组集中交流。
3、检查内容:由于我局已于3月初组织了对咨询单位有关档案方面内容的检查,因此这次着重于对工程量、定额套用、各项费用、材料价格等方面的检查。
4、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复查成果报送市造价处,成果中包括复查报告、计算底稿及附表。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5年4月22日
抄报:省定额总站、苏州市建设局
抄送:各市建设局
附表一:各单位项目名单
附表二:检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