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文件目录形式规范货物招标行为
【 信息发布时间:2006-10-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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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文件目录形式规范货物招标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货物招标行为,日前,市建设局、发改委、监察局联合发布了《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目录(第一批)》,《目录》将必须招标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分为两大类共计8种。同时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或低于5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