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物价局
常价管〔2006〕118号
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辖市、区物价局,市区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苏价电传[2006]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市成品油销售价格。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中准价仍按省调整后的二价区标准执行,即:标准品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吨5180元(折每升3.83元)调整为每吨5680元(折每升4.20元),每吨上调500元;0号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由现行每吨4495元(折每升3.84元)调整为每吨4995元(折每升4.27元),每吨上调500元;其他标号的汽、柴油价格按现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品质比率相应调整。汽、柴油的具体零售价格可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幅度内执行,其中,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中准价格执行,暂不上浮。
调整后的汽柴油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批零差率为送货:4.5%,自提:5.5%。
成品油批发价格作价公式为:批发价=零售价×(1-批零差率)
高清洁剂价格等其它有关事项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各级物价部门、石油经营企业要按严格按通知要求,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汽、柴油提价的各项工作。石油经营企业要努力增加成品油的供应,确保重点行业、重点用户的用油需要,并严格按规定的价格执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市场巡查,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市场油价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好连锁反应,确保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
四、请武进区及金坛市、溧阳市局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石油分公司将成品油调价后的市场动态、供应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情况在
三、以上通知自
附件:常州市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二ОО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表:
常州市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品 名 |
中 准 价 |
最高上浮价 |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元/升 | |
90#高标准清洁汽油 |
5680 |
4.20 |
6134 |
4.54 |
93#高标准清洁汽油 |
6021 |
4.46 |
6502 |
4.81 |
95#高标准清洁汽油 |
6191 |
4.58 |
6686 |
4.95 |
97#高标准清洁汽油 |
6362 |
4.71 |
6871 |
5.08 |
0号柴油 |
4995 |
4.27 |
5395 |
4.61 |
0号柴油(渔业船用) |
4995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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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列价格自
2、各成品油零售企业不得突破表列最高上浮价。
3、成品油批发价格=零售价格×(1-批零差率)。
批零差率为:送货4.5%,自提5.5%。
4、批发起点
市区: 汽油2吨, 柴油1.5吨
辖市: 汽油1.5吨, 柴油1吨
乡及以下:汽油2大桶, 柴油2大桶
5、加油站供应不分数量,一律按零售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