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常工价〔2006〕13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造价编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工程造价编审人员更好地了解、掌握清单计价的规定、程序、方法,进一步巩固、提高清单计价质量,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深入推行和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工程造价编审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有效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具体编号如下:
常州市区:苏D00001~苏D01700
武 进:苏D10100~苏D10670
金 坛:苏D20101~苏D20430
溧 阳:苏D30001~苏D30364
二、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及形式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知识。
2.2004年以来省、市出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有关文件。
3.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建设。
继续教育形式为集中授课。
三、工作安排
1.市区持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地点: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城建学校),具体地址为常州市花园新村西大袁家塘55号(广电中心西)。具体分班见现场公告。
2.溧阳、金坛、武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区域内编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形式等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各自自行决定,但
四、要求
1.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继续教育质量。有关单位及个人必须重视本次继续教育,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2.所有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必须携带本人编审资格证书。授课结束后,管理部门将加盖继续教育印章,并以此作为换发全国统一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3.本次继续教育,因面广量大,请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6633477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