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总结报告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5-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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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06)20号
关于报送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
造价控制总结报告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近年来,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业务需求逐年增大,为规范咨询企业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活动,根据全省2006年造价管理工作安排,我站二、三季度拟组织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组织本地区从事过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咨询企业上报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结报告内容
1、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如项目名称、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单位名称、投资性质、开竣工日期、合同价以及合同中对价款确定、变更和调整的有关规定。
2、甲方委托全过程造价控制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3、实际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活动的开展情况,如造价
控制的范围、内容、重点环节和操作方法;人员配备情况;如何运用咨询企业质量控制体系有效实现造价控制。
4、该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活动达到的效果、成功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5、对做好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6、附件: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委托协议书样本,造价控制有关表格、流程图,实施方案或计划。
二、有关要求
1、上报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总结报告是一项总结经验、制定政策的调研活动,不是对咨询企业工作业绩的评价,相关咨询企业及撰稿人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态度反映咨询情况,重点放在参与的环节、控制的方法、达到的效果、应改进的地方等方面。
2、对于重视此次调研工作,总结报告撰写认真,客观真实,有分析、有建议的咨询企业要予以通报表扬,报告的主撰写人记年度继续教育40学时。
3、各市造价处(站)要重视此项工作,接到通知后抓紧布置,要求咨询企业于6月15日前报各市造价管理处,各市造价处对上报的总结报告进行审阅,不符合要求的返回修改,并于6月30日前报省总站。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