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调研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2-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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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常工价〔2006〕7号
关于对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2004版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颁发一年多来,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各个阶段得到广泛应用,为不断完善清单计价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计价依据的适用性、完整性,并更加贴近工程建设实际,使该套定额能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经研究,决定编制我市三个专业的补充定额。
为便于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补充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就前期基础工作进行调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2004计价表中未包含,我市实际广泛使用的传统子目(如八五砖等);
2.我市实际施工工艺与2004计价表有明显不同的子目;
3.2004计价表消耗水平与我市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且需要调整的子目;
4.新材料、新工艺有必要补充的子目。
二、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造价管理部门按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本地调研工作,并于3月1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
2.请各建设、施工及咨询单位予以支持和配合,针对调研内容提出书面建议和意见,并于3月8日前反馈我处造价管理科。
希望各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作用,安排专业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下阶段的编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