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1-09-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徐建价﹝2011﹞10号
徐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专项检查通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结合苏建价函〔2011〕23号文件通知,市城乡建设局造价处5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开展徐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
一、检查概况:
1、成立了由造价处领导任组长、各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并组织检查小组全体人员集中统一学习检查内容和方法,明确检查要求。
2、
3,检查方法:一是先将抽查的工程全部编号,以互查的形式发给各造价咨询企业,要求造价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造价处;二是市造价处根据各企业检查结果,组织各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建设局七楼会议室进行集中互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给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改;三是根据咨询企业整改情况,再组织技术负责人重点抽查了12个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办法。
二、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我市各造价咨询企业能认真执行计价规范,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竣工结算审核的总体质量较好,具体体现在:
咨询成果报告表述基本清晰、完整,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主要工程量、主要项目综合单价、材料单价、五项费用的计算基本正确,总价误差率最大±2.08%,最小±0.08%;审核中认真执行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设计变更及签证计算依据充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符合规定。
三、存在问题:
我市竣工结算审核的总体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个别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些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报价,但施工合同中改为可调价格,而竣工结算又采用计价表计价,计价口径不一致比较混乱;部分工程量清单数量和综合单价调整依据不够充分;结算时个别材料价格与报价不一致,价格调整依据资料不完整;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严格。
四、通报表扬和批评单位:
综合检查和复查情况,徐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注重内部管理,重视质量,档案管理规范,执行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到位,予以通报表扬。
徐州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徐州仁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家企业成果质量检查问题较多,二次复审资料延迟拖拉,企业未予重视,未及时上报,影响汇总工作,予以通报批评。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要求各造价咨询单位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避免以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严格执行计价规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要严格落实三级复核制度,杜绝只盖章不签字,避免将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我处将加大咨询成果检查力度,对所有咨询企业的审核项目进行随机不定时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屡次出现违规行为不加整改的企业严肃查处,并在信用评价系统作不良行为记录,以促进各咨询企业提高质量第一的认识,提升我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整体水平。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