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10-03-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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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文件
徐建发〔2010〕34号
关于施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已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实施,我市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费计取标准仍按徐建发〔2009〕67号文件执行,原《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同时停止执行。施行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定额管理站联系。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