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7-0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我省10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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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从10月1日起全面上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确保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月工资,在剔除加班加点的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