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第二批造价师和造价员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信息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7-0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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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第二批造价师和造价员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现将本省第二批造价师和造价员工作单位不一致人员名单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于3月16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给省站。
工作单位不一致主要有四种情况:
(一)故意将造价师和造价员注册在不同单位;
(二)工作单位名称已变更(或重组),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造价师或造价员变更;
(三)造价员换证后,又变更造价师工作单位,没有同时办理造价员变更;
(四)造价师注册证已变更至新单位,但由于建设部系统错误或其他原因,建设部
库数据没有更新。
对于第(一)种情况可按规定限于3月16日前办理变更或收回造价员证;第(二)、(三)种情况限于3月16日前办理相关变更;第(四)种情况核实后(查看造价师注册证),通知省站改库。
由于造价员网上变更尚未开通,核对后造价员需要变更的,可采取先通知省站改库、后在造价员证书上变更的简便做法(但跨市变更暂不办)。
核对后需要修改的字段的请在附件电子表格用红色字体修改,在备注栏说明原因(请注意有造价师与造价员注册不在同一省辖市的,电子表格已标明),然后通过办公系统邮件发给马恒群。
省造价管理总站
20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