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0-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建设局文件
徐建发〔2004〕61号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
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依法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现将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30号文《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决定从
二、凡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各类房屋建筑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我市的施工企业,均应申领本《手册》。
三、施工企业在申领《手册》前,到市建设局领取《手册》申请表,施工企业应对照申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发放《手册》。
四、施工企业申领《手册》时,应向市建设局提供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手册》申请表;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施工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江苏省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用A4纸,须装订成册。
五、《手册》由市建设局根据施工企业人员变动和承接工程的实际情况每年核发一次。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或资质变更时,应到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六、换发时间为
联系单位: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3908065
附件: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30号关于实施《江苏省
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