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5-11-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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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江阴、宜兴市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价(2005)3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质核查是根据建设部《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第135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核准规定的标准,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按新的标准进行重新就位。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对照新标准要求,查找差距,通过人才引进、合并、重组、改制等途径进行资质就位。
三、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于2006年2月20日前将书面资料报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同时将网上资料上传市级管理系统。甲级造价咨询资料按省文件要求上报。
200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