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工〔2006〕14号
关于开展“2006年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
行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继续抓好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行为,促进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开展“2006年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
一.活动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以“推进全市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为目标,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在全市造价咨询行业内,全面开展“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6年4月15日——2006年12月31日。
三.活动组织:
为确保组织落实到位,扬州市建设局成立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要求:
以“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为主线,全面深入组织开展我市2006年造价管理工作。
1. 重点狠抓全市造价咨询单位管理。
(1)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要研究改进监管办法,强化对咨询市场的动态管理。一是加强对咨询单位咨询成果专项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限期整改;二是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咨询市场抽查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咨询成果交流;三是对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试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制度,对于造价咨询活动中弄虚作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予以曝光。
(2)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讲究职业道德,不得为提高自己而诋毁、贬低竞争对手,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守法经营,严格控制质量,热情服务。
(3)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超越等级和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违法挂靠承接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咨询项目。
(4)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收费应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任意压低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恶意竞争。要依法签订咨询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不得另立“阴阳合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咨询业务。
2.加强对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
(1)今年将全面换发造价员证书,所有造价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在一个单位执业,不得同时在其它单位任职、兼职,不得转借、出卖、涂改或伪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造价从业人员应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尊重同行、主动交流、公平竞争,共同提高咨询业务水平。
(2)加强对全市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继续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管理手册”制度,着重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和工程业绩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清理出一批不在注册单位从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以进一步规范全市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业行为。
3.继续稳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造价管理机构要注意了解、掌握本地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执行情况,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半年造价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自查、互查、抽查、复查等形式,认真排找差距和不足,加大力度,继续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
(2)继续学习和宣传清单计价规范,要采用新老计价方法对比,编制清单计价招标的成功案例示范,按照省建设厅苏建定(2004)290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全面推广执行。
五.考核评比工作:
通过组织定期检查、飞行检查和不良行为一票否决制等综合评议形式,及时上网公布检查情况,对今年全市造价咨询行业进行公开考核评分。
(1)定期检查。由市造价管理部门全年组织2次针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造价咨询单位的咨询服务质量、归档内容,检查造价咨询单位咨询成果信息(包含咨询成果统计表和典型工程报表)的上报情况,检查造价工程师信用管理手册的使用情况。其分值占总分的70%。
(2)飞行检查。由市造价管理部门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的检查),重点检查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到位、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等,其分值占总分的30%,发现两次人员不到位或养老保险不到位的,计零分。
(3)在“扬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设置“行风监督举报信箱”,负责监督全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接受群众投诉,严厉查处在造价咨询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并对被举报有不良行为并被查实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予以曝光,通报批评。
通过综合评议,评比出“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工作落实到位、行风好的先进单位,和有不良行为记录、工作作风差,不注意职业操守的后进单位,由市建设局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和批评。
附件: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
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康盛君 扬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黎 钢 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徐 红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成 员:徐敬雯、周 欣、陈 艳、茅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