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06年市政园林工程计价问题答疑(一)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4-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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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 道路结构层设计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实际水泥稳定碎石为购买的成品,问应怎样套用定额? 答:无论是否为购买的成品,仍按定额执行.。
问题二: 绿化工程中的喷灌项目,若新的《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园林绿化分册》中子目缺项,该如何处理? 答:缺项的子目,应执行《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中的相应子目及其计价办法。
问题三: 某道路工程施工,甲方要求对回填土进行复测,发生的这项费用是否含在“检验试验费”中? 答:不含。
问题四: 路灯工程中根据设计要求漏电保护器安装在路灯底座上,市政定额缺项,应怎样套用定额? 答:可套用安装定额中的“漏电开关”相应子目。
问题五: 某园林绿化工程在招标时,明确表示投标单位的报价要含有一年的苗木养护费,但中标单位在预算中未考虑此项费用,现工程决算,问是否应计取该项费用? 答:投标单位应首先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单位在预算中未考虑此项费用,视为已含在其它报价,故决算时不应再计取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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