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06年市政园林工程计价问题汇总(二)
【 信息发布时间:2006-04-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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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城市内的河道疏通应套用什么定额?1999年《河南省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现在能否继续使用。
答:河道疏通属维修工程,应执行1999年《河南省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及其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 问题二: 某给水工程发生的顶管项目应怎样套用定额? 答:可以借用“排水工程”中的顶管子目,取费也应执行排水工程的计价程序。 问题三: 《园林绿化分册》中的“绿化工程”与《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中的第一分册的第八章“绿化工程”是什么关系,应怎样使用? 答:二者配套使用,《园林绿化分册》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进行招标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然按原约定执行。 问题四: 某园林工程问运到现场的树木是否还计算起挖费? 答:运到现场(乙方没有起挖)的树木价格中已包含起挖费,不得另计。 问题五: 某园林工程对绿化地进行整理,问“整理绿化地”子目是否包括筛土内容? 答:不包括。 问题六: 某桥涵工程进行混凝土灌注桩的施工,问2002版市政综合基价中对混凝土灌注桩的翻浆高度有无明确规定,该如何处理? 答:见2002版市政工程综合基价混凝土灌注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得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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