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3-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月29日,建设部在京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设部部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汪光焘主持会议,建设部副部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志峰作了动员报告。
汪光焘强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及直辖市建设、规划、市政、房地产等主管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实施计划报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刘志峰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设部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要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行政权力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
会上,汪光焘还传达了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建设系统的几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搞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通过全面有效地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26号文件中有关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的要求,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全面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调控作用,促进城镇增长方式的转变。二是要继续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要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实行严格的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继续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认真贯彻《信访条例》,正确处理好加快城镇建设和保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领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城市运行安全,强化城乡建设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四是要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严格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对清理整顿工作不力,继续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转让政策,引发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要大力加强建设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八荣八耻”;要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建设部副部长傅雯娟、黄卫,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部党组成员齐骥,建设部总工程师、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铁宏出席会议。建设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单位、部管社团负责同志,北京市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交通等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约200人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相关部门、各市(地)和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浙江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北京首开集团党委书记刘希模、深圳水务集团党委书记黄传奇、中建总公司纪检组组长刘杰5位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