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3-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月21日,建设部在京举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房建设送图下乡暨试点村庄签约”仪式,向全国1887个重点镇赠送《系列小城镇住宅国标图集》。同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与两个试点整治的村庄签订了定向支持协议。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讲话中强调,乡村面貌要呈现新变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当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建设等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加以指导。村庄整治的重点要放在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上,切实做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的治理工作。
黄卫指出,当前,在村镇建设中,浪费土地、不节能、不环保、不安全、不经济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当代中国农村,盖房建屋是农民一生中最主要的生活目标和最大的经济支出,而农房的平均寿命只有15年,这对农民个人以及对整个社会来讲无疑都是巨大的浪费。因此,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与监督,提高村镇房屋建设的质量,已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今后,建设部将继续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从村容村貌整治、农村防灾减灾、改善农民工作和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这些方面做好文章。
黄卫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的指导,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建设系统的重要职责是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设施建设,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目前,北京、辽宁、江西、福建、河南、甘肃、青海、云南、四川等省市制定下发了诸如《农房建设指导意见》、《农村建房技术百问》、《农村建房指南》相关文件和科普读物,不仅免费向农民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房设计图集,还组织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不少省市还编制了简便的施工技术规程、方法及建筑技术手册等,送到农民手中,并开展技术服务下乡活动。建设部将认真总结各地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黄卫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要立足于管理创新、体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村镇建设的特点。必须通过调查研究,探索适合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必须充分发挥村镇基层组织的作用,必须充分体现指导和服务。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村庄整治作为建设系统工作的重点。经中编办批准,建设部成立了村镇建设办公室,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四川、贵州、福建、辽宁等省积极开展了村庄整治试点工作。第三,要在认真总结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城市建设带动乡村建设的作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有组织地做好村镇建筑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在市场准入方面,要允许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以注册执业人员以个人名义从事村镇居民自建二层以下房屋的设计活动;对村镇建筑个体工匠进行职业培训,鼓励其取得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工种的职业资格。第四,要继续大力发展建筑业,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农民工问题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建筑业的发展,我们要继续贯彻六部委《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现建筑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在工程建设中既要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和生活条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提高其技术素质,增强其适应现代建筑技术发展需要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建设部向1887个村镇赠送的农村住宅标准设计图集,是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历时两年完成的。全套图集共22册,包括16个地域的农村住宅通用示范设计图,以及建筑构造图、结构构造图、给排水构造图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四节一环保”原则,对乡村农房的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