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名词,无论是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或者是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多次出现在中央的有关文件中。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建立在新的历史背景和新的思想理论的基础上,具有新的内涵。这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思路。
江泽民在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只有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才能加快城镇化进程。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之首。2004年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当工业化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共同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关键在农村,难度最大也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我国农村发展和改革已进入了新的阶段,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较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农村建设有一个全新的环境和背景,亦即我国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要让公共财政较大辐度向农村倾斜,让城市大门真正向农民敞开。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核心的问题是“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关键是从中央到地方都要自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形成各级财政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并从制度改革入手,为农民进城清除各种体制性障碍。在国家工业化初期,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历史的必然趋向。改革开放以前,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本积累,主要是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即国家实行带有强制性低价收购农产品的政策,把一部分农业收入转化为工业化启动资金。1953年至1978年,我国农民通过低价交售农产品,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金额达5100亿元,约占同期农业净产值的1/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为工业化、城镇化所提供的资本积累,除了尚未完全消除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1979-1994年共转移收入15000亿元),还借助于农村劳动力的近乎无限供给态势和城市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格局,把农民工的工资压到很低的水平。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彻底改变之前,农民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概念,同时也代表着一种身份,即使进城务工,也被称为农民工。农民工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城市职工相比,从事同样职业,付出同等劳动却得不到同等报酬,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报酬,更谈不上享受原城镇职工所享有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有专家测算,二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差别达4倍至5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资本积累,还表现在政府借助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强制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把相当大的一部分土地级差收入转化为工业化、城市化的启动资本。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国家是唯一的土地供应者,农民不能以招标或其他形式出让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包括大量被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价被规定得很低,之后以十倍、数十倍的价格转让其使用权,仅这一项,农民至少丧失5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当我国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历史的必然。我国国民经济经过20多年的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98年的10%提高至20%,如果包括预算外收入则高达30%,初步具备对农业反哺、对农村支持的基本条件。这就必须把以往城市居民独享的公共财政支出,逐步向农村转移,让公共财政阳光逐步照耀广大农村。要按“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向农村倾斜。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强化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墓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包括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广播电视在内的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把国家政策扶持与农民辛勤劳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开辟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新渠道,稳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近年来,全国一些省市把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突破口。例如,郑州市规划市区人口在2020年达到500万的规模,20年增加300万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规定凡是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都可以申请在该市落户,两年内涌入大量外来人口,给郑州的交通、教育、社保等公共资源造成极大的压力,无奈不得不急刹车。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城市公共资源无法承载过多的人口;另一方面新进城的人仍然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由于进城农民工和原有城市居民存在各类公共产品方面“补贴”的落差,即不能享受同等的福利,所谓自由迁徙,便成了一句空话,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加大对进城农民工公共产品投入。
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所以“新”,还表现在要通过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给农民创造一个平等的自我发展的空间。农村落后于城市,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教育的严重滞后。农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明显偏低。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就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研究美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时,发现人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的重要源泉。因为土地的面积总是有一定限度的,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正逐步下降,而人力资本所起作用则越来越重要。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远远高于其他投资的收益率。舒尔茨的研究成果表明,在美国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增长中,物质资源投资增加4.5倍,收益只增加3.5倍,而人力资本投资增加3.5倍,收益则增加17.5倍。他认为学校教育在人力资本投资中至关重要,通过发展学校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水平,可以大大降低推广农业技术的成本,显著提升农业生产率,也有利于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化的农业。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重要意义之所在,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