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2月份,包括商品住宅和二手房在内的南京总体房价涨幅为4.1%,低于全国5.5%的平均水平,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里和广州并列第30位;其中,商品住宅价格仅上涨了1.7%,涨幅不仅创了自去年7月国家实行大中城市房价月报制度以来的新低,而且在全国的排名更是退到了第59位。 值得注意的是,和1月份相比,全国有13个城市的商品住宅价格出现下降,其中,我省的南京、无锡分别下降了0.2%和0.4%,邻近的上海、杭州也分别下降了0.1%和0.6%。徐州因价位相对较低,2月份商品住宅价格比1月份上升了0.7%。省城调局生产价格处副处长秦曙明认为,南京、无锡两市房价下调现象明显,原因除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继续释放外,还有2月份适逢春节,全省房地产交易活动趋淡,商家为激活人气采用了价格微调等促销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