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月21日,南京市对省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建设许可,举行规划听证。规划办公楼后面70多户居民因“阳光权”纠纷,和开发单位闹得不可开交,最终通过听证解决。这是《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南京市规划局根据行政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举行的第一次公开听证活动。 引发规划纠纷的省检察院办案技术楼,位于南师大东校门北侧,汉口路与宁海路交界处,现状是一片拆迁完的空地,临时作停车场用。紧邻该项目的北侧是省水科院的两幢宿舍楼匡芦新村92号、96号,住着70多户居民,西侧是南师大幼儿园。该项目原设计为14层57米高,方案审定时间2005年元月5日,当年3月2日开工建设。但项目公示后,因建筑高度高,遮挡面大,遭到匡芦新村居民和南师大幼儿园反对。2005年8月,项目改为6层27米高,但住户和幼儿园方以项目和该地块使用性质不符,和低层住户阳光仍将被遮挡为由,提出质疑。 建设单位称,修改后的方案楼间距达35米,和楼高比为1:1.25,符合1:1.24的住宅间距设计要求。而居民认为,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本不宜建办公大楼。围绕这起规划许可,匡芦新村居民前后十几次走访规划局,经多方协调仍难化解双方纠纷,原定于2006年2月22日的项目方案审定也被取消。为实行“行政公开,阳光规划”,南京规划部门决定改“批前公示”为听证会,通过听证解读有关政策,弥合双方分歧,并由此确定最终规划方案。住户和幼儿园方70多人提出听证申请,匡芦新村还为此召开居民大会,最后推选15名听证代表,规划局还邀请了市、区人大、政协代表,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人等,参加听证,听证会选在距居民较近的西康宾馆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