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建筑市场有五大特点:一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二是在国民经济当中的地位越发重要;三是快速发展;四是充分的市场竞争;五是高就业率。在这五大特点中,充分的市场竞争应一分为二地客观分析和认识。一方面它基本适应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问题也亟待加以分析研究和解决。 目前建筑市场中一些现象的出现有其特有的必然性,但其是否合理、合法值得我们细致加以分析、研究和解决。其中两个比较普遍且具代表性的现象:一是低价中标问题,二是挂靠问题。 黑格尔曾讲过,事物存在即合理,必有其合理的内涵。所以我们需要客观、理性地分析低价中标和挂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施工低价中标应加以限制。 首先应清楚,什么是低价中标?低价中标在国际建筑市场招标中已存在多年,它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为基本前提,通过优化设计和技术创新,使设计施工方案更为合理、更为优化,进而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而形成的合理低价。而绝对不是违背客观规律,不能确保最低成本的低价。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通过设计方案优化,从根本上降低工程造价,从而达到的低价中标,有其充分合理的客观性、可行性。但这一名词被引入国内建筑市场后已经悄然发生了质的变化,甚至受到一些人士的吹捧。国内的建设项目通常是由业主先通过设计招标确定一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再通过施工招标选择一家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这样人为地将设计、施工分拆开来,再分别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国际惯例的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变成了施工低价中标,这是对工程项目低价中标基本前提的颠覆。 这样的“施工低价中标”会引起以下几种情况的产生: 第一种: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为了有效避免腐败必须进行公开规范的招投标,毫无疑问是完全正确和有效的。与此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对于多元投资主体的项目,作为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来说,必须要从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为切入点加强管理,即所有建筑都不得造成公共危险、损害公众利益,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至于选择哪家承包商,不管与其是长期的合作伙伴还是战略伙伴,甚至是某种产权关系单位等等,是否都要按照现在招投标模式进行管理确有值得商榷之处。若从本质上剥夺了投资商和开发商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的权利,其必须会使一部分投资商和开发商强烈反对,于是就会迫使其千方百计地去规避现有招投标管理模式。其规避办法也层出不穷,如与长期或临时合作伙伴串通,拟报最低价确保中标,以后再由甲乙双方重新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这种情况已经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特别是对规模较大的开发商与有经验且合作多次的设计、施工单位之间会出现此种情况。 第二种:基于上面分析,一些施工承包商不知这种所谓的“游戏规则”,可能会懵懵懂懂跟进,也报最低价,结果却中标了。实际上这个价格根本就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根本就无法按照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如果遇到不良开发商。你愿意低价中标,我就给你,干不出来跟我没关系,反正你的保证金在我手中,打官司就打好了,都是你垫资的钱。这就是不良开发开商引进了一个懵懵懂懂的承包商,这就会造成一系列的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无法消除的不稳定隐患。如:工程扯皮、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严重亏损以及其他严重问题。 第三种:开发商本身可能不是非常专业和富有经验,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也不是非常了解,脱离工程成本一味地追求低价格,采用“低价中标”结果招到一个不良承包商。承包商先是低价中标,然后千方百计地找合同缺陷,不断地追加工程费用,有的结算价格甚至超过正常的工程造价。如某案例,一海归学者回国创业,打算建设一食品项目,一家颇有良好声誉的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报出比较合理的低价,在正常报价的其他几家招标单位中尚属合理低价,理应中标。可是另一家当地的小建筑公司承诺在此基础上降低30%。结果,可想而知,投资者上当了。时至今日,该工程还在官司中挣扎,投资者已付出比原计划工程款更多的投资,工程竣工还是遥遥无期。这样,开发商事与愿违,无端地增加了成本,工厂至今无法投产,后悔不迭。这就是欠管理经验的开发商遭遇不良施工承包商的后果。 以上情况只是具有代表性的三种,其中的第一种情况我们姑且称之为良性的“低价”中标,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不对社会造成危害,开发商和承包商的合同正常履行,这就有其合理的一面。而后两种情况,当事人利用了“低价中标”的幌子,人为地造成一些纠纷,直接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不稳定隐患,工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纠纷层出不穷。这从合情、合理、合法三个层来分析,都是不适宜的。 以上分析了“什么是低价中标”、“为什么会出现低价中标”问题,通过分析“低价中标”的现象,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和由谁来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和吸纳国际上比较先进、规范、合理的管理理念,并把它融入到我国的法制化建设中去,建立、健全能充分防范经济领域潜在风险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政策引导,同时进行有效地监管,以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可以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面,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定期公布一个相对较为客观、合理的工程成本指导价,供建筑市场开发商和承包商参考。并在项目招投标前约定,一旦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指导价,即提示双方可能会是“恶意竞争的不合理低价”;另一方面,根据投资来源的不同,放宽对多元投资主体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某些硬性规定。行业主管部门仅从工程本身质量安全及对社会公共安全影响方面加以监管,引导其进入招投标市场。目前,有些省市已经在这方面走在了前面,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效果还是不错的!再一方面,应抓紧修改《建筑法》,从法律法规层面确保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法律地位,同时从政策措施层面加大对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推广力度,鼓励、培育一批具有备设计施工总承包综合实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进入市场,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项目“低价中标”。规范地运作模式,鼓励优化设计与技术创新,切实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其次,作为开发商和承包商应该理性分析建筑市场的特殊性。它不同于简单的经济贸易形式。因为参与其中的主体繁多,带动和影响其他产业较多,且过程复杂,有很大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包括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应当引导建筑市场主体保持清醒、理性的头脑,一切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地开展经营活动。开发商要注重建设工程的长效性,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承包商;承包商应通过强化企业管理、内部挖潜,向管理要效益,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样,使建筑市场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达到双赢。 二、应客观地分析挂靠现象,不断调整市场监管办法加以引导和解决。 建筑行业挂靠经营、层层转包在某地些区和一些项目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已经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也开始呈现。何谓“挂靠”?从法律层面上讲,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组织利用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规避了国家法律政策对企业法人以外的个人和团队在税收、贷款、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挂靠的企业法人的资格和资质获得了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与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由于法律规定,承揽建筑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于是就出现许多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团队或个人,挂靠到某些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揽相应的建筑工程,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单位一定数额管理费的现象。这种以挂靠方式承揽建筑工程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而一般因挂靠行为而签订的两份合同:一份是以被挂靠单位名义与开发商签订的建筑施工俣同;另一份是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签订的交纳管理费合同,均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属于无效合同。 虽然法律规定了“挂靠”行为的非法性,但是它还是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存在。既然存在,我们就不能回避它,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会带来的后果,研究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 在建筑行业中,经常会有这样的现象:一个项目管理团队今天是以A公司的身份从事项目承包,明天可能又以B公司的身份承包另一项目。这就是典型的挂靠现象。实现上这是人才的非正常频繁流动现象。一方面,人才团队单纯追求更高的价值回报;另一方面,其原有企业不能为人才团队提供长期共事的事件,从客观上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因为我们建筑行业是一个经验性学科,过度频繁的人才流动会导致一些管理上的盲点、断点,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利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且对有挂靠行为的企业形成巨大的隐患和风险。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为规避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将挂靠的团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常手续,使其成为该企业的内设机构或团队,形式上符合了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意义上讲,这已经不是违法的“挂靠”概念了。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建筑行业在一个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快速发展。作为建筑企业,首先应规避法律上的“挂靠”,不能违法;同时应充分认识到“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应从情感、待遇、事业价值取向等方面入手,为人才搭建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技术地位的三大平台,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以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而作为人才团队,作为“挂靠”行为的主要实施主体,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逐渐放弃“游击队”式的经营模式。采取长期加入、参股等多种形式,真正成为大型建筑企业的内设团队,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形象。在注重取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效益的得失。 总之,建筑市场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规范竞争有其一定的必须性和客观性,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分析、解决,趋利避害不断地调整我们的管理手段和政策,使我国的建筑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