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6-0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汪晓霞 “凭身份证购买,每人仅限1套”。1年多前,南京解放南路的一家楼盘在销售时,对购房人做出了这样的要求。这是在该市房管部门4月1日颁布期房“禁炒令”,要求购房实名制后,该市开发商做出的一项举动。 2006年2月10日,建设部公布《建设部2006年工作要点》,特别指出要通过“落实”商品房预 销 售合同联机备案和购房实名制来遏制炒房现象。一时引起极大反响,赞成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 那么这一在南京实行了两年的限炒举措,目前究竟产生了怎样的效应呢? “以前开发商售房有两种操作模式:一是定房号,二是排序号。这两种方式都不需要购房者报姓名,转让也不管。前两年房价快速上涨时,只要花2万块钱买个号,轻松一倒手,就能再赚个几万元,这种买卖有100%的利润,谁都愿意做。炒房行为自然就多了,炒房一多,房价也就上去了。” 说这番话的是南京网上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宁。他解释说,实名制购房制度,主要是指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通过限制登记等管理方式,限定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姓名。2004年3月,为遏制期房炒作行为,南京市房管局发布有关意见,要求开发商采取认购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必须采取实名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开发商不得接受认购。这一规定从当年4月1日起生效。 炒房的人已经大为减少,这从近两年来南京房价的逐步平稳,可以窥见一斑。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一个现象,那就是网上房地产上公布的新房退换房换手率排行榜,换手率指的是认购协议撤销、买卖契约撤销中购房人姓名发生变更和认购协议到期自动撤销,从这一榜单上可以看到,部分新盘的退换率明显偏高。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实名制在防止开发商弄虚作假、囤积房源方面作用还有限。比如退换率高的楼盘,很可能就存在开发商签订虚假预售合同的行为。因为开发商撤销预售合同时不征收交易税,没有办理产权证明时也不征收契税,这意味着,即使开发商签订虚假预售合同,也不会有任何损失。开发商便可以找“托儿”,制造热销假象。 由此看来,实行实名制的同时,限制期房炒作还需对开发商制订更为有效的惩罚举措。房管部门也表示,须有相关的配套举措同步施行,今年他们将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的期房销售行为。还需一提的是,实名制要真正发挥效力,恐怕还离不开建委、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共同监管。 有关人士还对记者透露,此次建设部下文实行实名制购房,可能是为以后征收遗产税、物业税等做铺垫。 2006年2月22日《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