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
【 信息发布时间:2005-12-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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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各招标代理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健康发展,经与招投标监管部门商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5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会员单位(含外地在宁分支机构)。
二、评选条件
(一)机构建设机构健全,具备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等办公条件。
(二)制度建设
1、管理制度健全,分工具体,职责明确;
2、招标代理活动中有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三)人员素质
1、有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工作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熟练运用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方法;
3、专业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培训、学习制度,多数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业务数量
完成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量在本地区同等级资格单位中处于中上水平,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价为准。
(五)工作质量
1、代理水平较高,所出具的文件、资料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出现重大差错,招标文件编制针对性强,前后一致,简洁明了,严谨规范。招标代理项目监管部门综合评价意见得优率位于前列的;
2、服务质量和信誉较好,受到委托人和投标人及专家评委的肯定和认可;代理项目无经查实的不良行为;
3、积极探索和总结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遵纪守法
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无违规行为;
2、无恶性竞争行为,收费合理,保证金、押金退还及时;
3、机构、人员变化备案及时,专职人员均符合要求。无挂靠行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参加“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评选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1);
(二)《具有代表性的代理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2);
(三)部分具有代表性项目的《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不少于5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
(五)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资料;
(六)一个代表性代理项目收费发票、投标保证金、押金收取退还全部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在宁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于2006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二)评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汇同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在会员单位内征求意见,确定2005年度“南京市建设工程优秀招标代理机构”候选名单,报市建委批准。
(三)表彰:市建委发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