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05-1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报讯 日前,《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编制工作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中咨协会有关工作小组成员和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范本》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任珑主持。会议就《范本》的《通用合同条件》部分进行讨论,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各与会单位普遍认为,《通用合同条件》内容相对合理,文字通俗易懂,修改时要进一步简化内容,区分强制性和指导性规定,在规定业主、承包商和监理的权利和义务时体现公平原则。会议议定,下一步要加快进度,集中修改《范本》的合同条件、资格审查、投标报价、评标标准和方法,争取在争取2006年4月底形成会签稿,6月底前出台《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