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价函〔2021〕28号
关于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建设
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
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设区市、省管县造价管理(监督)站(处),各造价咨询企业:
今年3月18日,“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同时上线试运行,现就新监管系统试运行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督促企业进行初始化维护,核对和完善信息。
请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及时通知到管辖地每家造价咨询企业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jszj.com.cn/)“监管系统”——“咨询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初始化维护,核对和完善系统信息。由于本省造价咨询企业登录新系统需要通过“江苏政务网”的认证,新系统提供了登录助手、操作说明以及智能客服、QQ号、技术支持电话等多种途径方便解决大家系统使用问题。
1、目前,甲级企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信息是从“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造价师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直接对接产生的,每天更新一次,企业在核对相关信息时,如遇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请在部系统中进行修改维护;二级造价工程师信息待省厅开始注册后,本系统也将和厅注册系统对接,如有问题请在省厅二级造价师注册系统中进行修改维护。乙级企业目前暂未实现对接,若企业 基本信息在权力阳光系统中发生变更或暂定乙级升乙级后还需在本系统中走变更流程。
2、部系统甲级企业中没有的信息:企业法人联系电话、手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信息需要企业登录本系统进行填写。
3、所有企业必须添加除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外的其他专职专业人员。
4、一级注册造价师职称不符,可进入部系统个人端——>个人业务申报——>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变更——>修改个人职称并上传职称扫描件,保存申请即可。
5、外省造价咨询企业进入系统也必须进行初始化,完善系统信息和对本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管理,赋予分公司密码。外省企业登录系统须先注册帐号,待市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用户名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企业自己设置。
各市、省管县造价管理机构要尽快完成对本地区造价咨询企业的核对,对资质早已过期或已被合并的企业,向省站报送清单(企业名称、管辖地、资质有效期、情况说明),便于省站在系统中注销相关企业信息;对系统中已提交的各项业务申请,请管辖地管理人员及时审核。
二、关于网上项目填报
1、由于新系统将和省住建厅“四库一平台”对接,项目填报中增加了项目代码和项目编码。
项目代码:由发改委立项或备案完成后产生,代码由4位时间代码、6位地区代码、2位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2位项目类型代码(数字或英文)、5位随机码和1位校验码共5段依次组成;每段代码之间由短横线“-”连接,共24位,可由造价咨询企业项目负责人向建设单位索要,或在《关于同意×××工程的立项批复文件》上查找。若项目没有在发改委立项或者备案的,可填1个“0”;
项目编号(编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项目编号(编码)为必填字段。其项目编号(编码)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project)中项目数据查询获取。若没有,可填1个“0”。
目前发现不少企业不认真填报这两个字段,请按规定及时修正。
2、由于新老数据交割期间系统停止服务,企业于2021年1月21日至2月28日出具报告的项目,在4月10日前填报不算迟报。
3、总公司填报的项目所在地在本省其他地区的,系统会自动推送到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也可查询到该企业的基本信息。总公司填报项目时,可以选取企业包括注册在分公司的专职专业人员。
4、为了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甲级告知承诺制外省企业在江苏完成造价咨询业务的业绩核查工作,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到江苏承接业务除了要做单项业务备案,项目出具报告书后的40日内,还需在系统中进行项目填报。
5、项目类型中新增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协审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无论大小均需在网上按出具的咨询报告书进行填报;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和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作业期超过一年的,在系统中同一个项目一年只能填一次,以当年实际到帐金额填写造价咨询收入;对于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的“协审”项目,即使不出具正式报告书也需要在网上进行填报。
6、“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拟将对企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数量及填报的项目业绩进行公示。系统从每年2月份起,每月15日,统计汇总企业从本年1月1日到上月止的已出具报告书的企业项目业绩,并向外网推送,供社会监督和查询,一个月统计一次。每年3月底前,系统将锁定上年出具报告书的所有项目填报,不再允许修改。
7、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系统填报数据的核查,确保网上项目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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