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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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关于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以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无锡分公司、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立宿迁分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徐州分公司已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并予以公告,有效期为2019年3月12日至
2021年3月11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