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扬州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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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关于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扬州分公司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以及《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扬州分公司,经审核,已符合备案条件,准予备案,并予以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1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