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0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苏建价站〔2017〕8号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造价处(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站组织各市测算了2016年下半年建筑市场劳务用工价格变动情况。经测算,建筑市场劳务用工总体价格比较平稳,波动幅度很小。经研究并报省住建厅批准,省住建厅发布的苏建函价〔2016〕570号文,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的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不作调整,继续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2月24日 抄送:江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省辖市建设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