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6-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6〕151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我省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提供计价依据,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试行),现予颁发。
本计价定额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建设、施工、咨询单位,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