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16-04-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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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公告
苏建许(造)注公字( 2016)年(1)号
因南京欧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001332000647)、江苏星火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乙131132000612)、江苏华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120632000520)、南京建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110632000390)发生下列法定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
□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当事人主动申请;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注销的其他情形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注销该当事人取得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