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0-0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苏建价协(2010)07号
关于成立省造价协会法律专家顾问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工程经济纠纷逐年增多, 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和竣工结算。为提升协会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会员单位,协会决定成立协会法律专家顾问组。现将顾问组专家组成及服务范围通知如下:
一、法律专家顾问组组成
法律专家顾问组在省造价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三名具有国家律师资格、长期致力于建设工程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在法律实务中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顾问组专家均为兼职,各会员单位有涉及到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问题如需咨询可直接与省协会秘书处或顾问组专家联系。顾问组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组长:孙其珩,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电话83239531,13805186152。
组员:黄月华,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83306986-368,13805150848。
组员:张马林,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工程法研究所法学博士;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83680324、13605186856。
二、法律专家顾问组服务范围
1、对造价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工程建设法规培训、讲座,不定期地向会员单位宣传介绍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
2、根据行业工作需要,列席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参与造价协会组织的涉及到工程法律方面热点、难点问题的课题调研活动;
4、参与行业协会有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工作;
5、接受会员单位对工程法律问题的咨询,针对会员单位涉及有关业务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参考意见。
法律专家顾问组将义务为会员单位提供日常相关法律事务咨询,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和工程案件,会员单位可根据情况酌情付一定的咨询费,如涉及到有关仲裁、诉讼工程案件按有关规定办理。
如有法律专家顾问组方面疑问可与省造价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25-83722697、83735540。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中价协、省工程中介行业协会党委、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市造价管理处、各市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