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6-0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6〕1 号
关于印发《2016年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思路
与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现将《2016年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
2016年1月18日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工作思路与工作重点
2016年,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严三实”为指导思想,适时响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工程计价管理、市场监管与信息化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 “狠抓质量,实施动态化管理;突出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增强服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总体工作目标,以全面总结执行新规范和新定额以来所反馈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计价体系,加强对咨询质量监管和健全咨询市场信用体系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求真务实地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善计价体系,加强计价管理
(一)做好新版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的配套实施工作。进一步做好新版清单计价规范和定额的实施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新版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收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分析研究总结,进一步采取完善和推进措施,及时出台相关答疑和指导文件,确保新版清单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得到全面平稳推行。
(二)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安排,拟对建设部新版《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进行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
(三)对《苏州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实施细则》(苏工价〔2014〕14号)执行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拟对该实施细则中不完善的条款作相应补充和修订,并继续做好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不断规范造价管理行为。
(四)切实做好竣工结算备案工作,及时进行汇总和梳理,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五)编制年度典型工程造价指数,实时修订《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估算指标》,为建设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六)积极开展工程“四新”、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现场调研,及时补充相关定额,为我市建筑工程计价提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提供计价规则、计价依据。
(七)继续做好国有投资项目的造价控制工作,积极配合住建局及其他部门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提供专业服务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咨询市场监管,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造价监管平台,加强对咨询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和咨询业务等实施动态监管。
(二)加强造价咨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处理各项关于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投诉,加大惩戒力度,并及时更新企业和人员的良好与失信信息,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三)结合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和预选承包商评审,对辖区内咨询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考核差别化管理机制。
(四)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咨询档案管理、内部流程管理等进行检查。将重点检查上年度在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咨询企业,并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我市造价咨询质量整体水平。
(五)主动热情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深入基层倾听各方建议和意见,融管理于服务之中,支持和引导我市造价咨询企业间的强强联合,实现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造价从业人员素质
(一)做好我市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推行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造价从业人员队伍水平。
(二)密切配合省站,切实做好造价员职业资格可能被取消需平稳过渡的相关工作。
(三)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造价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推动造价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一)完善信息测报体系,加强造价信息测报员考核管理。通过不断考核、筛选、淘汰及补充后,形成一支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较高、价格来源可靠的价格信息采集队伍,确保我市发布价格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提升造价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二)收集整理材料指导价格发布后的情况反馈,适时调整建材指导价格测报模板,使材料的品种更趋于实用,测报的数据更贴切于市场。
(三)加强市场调研,分析建材市场动态。如遇建材和劳动力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做好价格的预警工作。
(四)发布四期苏州市主要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走势。
(五)根据省站安排,测报两期苏州市建设工程预算人工指导价格。
(六)继续配合省站做好标准工程、典型工程的指数指标、城市住宅造价信息以及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测算及发布工作。
(七)根据新规范、新定额的具体实际情况,完善苏州市工程造价“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核定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管理效率。
(八)不断增加和完善沟通平台,通过网站“回音壁”和QQ交流联络群等信息化的手段,及时解决有关造价疑难问题。
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一)持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把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效能建设融合到每一个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到每一个服务环节和细节当中。
(二)开好每月召开的处务会,进行业务学习与工作交流讨论,做到优势互补、知识互补,促进科室之间工作交流协作,研究、探索在造价管理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管理机制、创新举措、创新做法、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监管工作水平。
(三)开展好造价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更新知识,鼓励单位员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继续教育、考试等,不断提升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组织去外地造价管理机构调研,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造价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取长补短、创新突破,提升我市的造价管理水平。
(五)不定期召开专业课题研讨会,结合具体案例,探讨解决各类工程造价纠纷处理途径和方法,协调、帮助、指导好县市(区)的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六、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学习。
(一)依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造价处逐步将涉及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的省内变更、资格验证和继续教育管理事项逐步转移到造价协会,并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引导协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二)充分发挥造价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邀请工程技术专家、造价专家及法律顾问专家对新材料、新工艺、造价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介绍、解读、培训或专题讨论。
(三)加强造价协会会员间的工作交流和学习,定期组织协会会员之间开展行业发展系统性、前瞻性问题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苏州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四)组织开展造价从业人员典型案例和专业论文的评选,将优秀作品整理汇编,通过多种方式交流工作心得,提升业务水平。
(五)开展造价专家库内各专业的专家进行学习交流活动,归纳整理在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意见,为今后造价处制定和发布造价管理指导性文件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