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08-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5〕30号
关于对部分外地进市造价咨询企业单项备案 (机构和单项业务)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我市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对外地进我市造价咨询企业的机构和单项业务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令)和江苏省相关实施细则(苏建价[2006]433号)有关备案条款的要求,近期我站组织对部分外地来连造价咨询企业2015年上半年单项业务备案和机构备案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7月10日—20日,我站通过监管系统筛查,查出部分企业违反相关法规,在我市承接业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单项业务备案或机构备案。7月21日—29日,我站分别对这些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指出约谈原因和法规依据,对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要求相关企业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服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今后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经查,被约谈企业存在规定期限(承接业务起30日内)内未备案或备案项目不全的情况,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建价[2006]433号)有关备案的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1、法制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企图借不备案逃避市场监管;2、企业领导只重经营,对行业法律法规不了解,思想认识不到位;3、企业对备案工作不重视,人员配置不合理,没有专人负责备案工作。 三、整改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责成存在问题的企业作以下整改: 1、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深刻书面检讨,并报我站; 2、如实上报在我市区域内承接项目清单; 3、对查出问题的项目及时整改,并作好项目上报工作。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对下列违反建设部149号令及我省相关实施细则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中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下一步,我站将根据整改情况,对没按要求及时整改或认识不足、态度不端正的企业,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今后,我站将进一步加强对咨询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造价咨询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望各咨询企业抓管理、抓质量,为建设行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8月4日
抄报: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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