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5-01-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建价管〔2015〕05号
关于2014年度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施工企业结算编制质量,遏制结算编制高估冒算行为,规范咨询单位结算审核行为和咨询质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6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2014年度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共有60家承包人提供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办理了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提交证明;有67家发包人报送348个单项工程的竣工结算备案资料。通过查看结算备案资料,大部分单位为民营投资的自筹资金;其它有3家单位为国有投资,合同工期时间从2007-2014年,竣工工程的总建筑面积2398081.65M2,总合同价395750.73万元,总送审价474234.33万元,总核对价436724.77万元,总平均核减率为8.39%。本次核查重点是结算审核核减率在6%以上的工程项目,共有42家,具体见附件。
通过核查,大部分承、发包人都能够按照连云港市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相关规定内容进行备案,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变更签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测定、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完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造价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结算质量有所提高。咨询企业进一步完善在工程概况、审核的依据、审核的主要内容、核减(增)与送审价对比、核减(增)与合同价对比等方面的内容,使委托单位对咨询报告书的审核内容更加明确,造价咨询质量进一步提升。做的比较好的有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送的新海粮食物流中心普安仓A1-A5、B1-B8栋仓房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造价核减率偏高,其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工程量多估冒算、有的定额套用不合理、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按最高计取、材料价格过高、签证未做部分没扣减等。
2、少部分竣工工程为2007年开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包人竣工结算备案时间跨度较长;没有及时备案。
3、部分施工企业造价从业人员专业不齐全。存在一个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印所有专业的结算成果文件资料现象。
4、外埠来连造价咨询企业没有及时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5、某些项目没有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成果报告表述,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对咨询成果质量的控制把关作用。
三、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希望参建各方在以后的工程结算中做好以下几方面:
1、发包人应注重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及现场管理,完善现场签证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安全文明措施费要专款专用,要求熟悉掌握结算备案及上网程序,规范竣工结算的备案资料。
2、承包人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养,根据有关造价文件及竣工结算资料准确的编制竣工结算。应有专人负责办理网上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申请及测定,合理确定规费和工程造价,杜绝各类高估冒算行为。
3、各咨询企业应加强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咨询成果资料特别是咨询报告书内容要全面,如:工程概况要写明基础类型、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参建的有关单位等情况,条理要清楚,特别是核减(增)的工程造价要具体,如:送审价与审定价的造价分析、合同价与审定价的造价分析。严格执行咨询业务三级质量复核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必须经市造价站的测定,合理确定费率。外埠来连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与市造价站联系,熟悉本市的结算备案程序,及时进行跨地区单项业务备案。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竣工结算备案网上及资料管理,对不及时或没进行单项业务备案的单位、从业人员违规等现象在网上公示,确保我市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和谐、有序、健康的发展。
附件:2014年度连云港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抽查部分
备案情况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