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07-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顾天宁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促进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14年3月专程赴江苏省盐城、泰州、扬州进行考察调研和座谈交流,收获颇丰。
一、苏北三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措施有力,市场秩序较好
三城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当地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督管理非常重视,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文件,并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管理工作有制度、有措施、有力度。
1、 盐城市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实行动态管
理。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按照“高目标定位、严标准落实”的要求,依据盐城市政府盐政规发(2014)4号《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进行动态监管。一是实行飞行检查。每月对全市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进行飞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二是开展信用评价。每年组织专家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三是实行约谈教育。对违规违纪、成果质量存有问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四是开展“星级”评定。配合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的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每年对工程造价在线企业促进“星级”评价,促进企业进步。
2、 泰州市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加强执法检查。
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模拟道路交通管理的办法,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加强执法检查,“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一是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实行扣分制。在招标控制价、承发包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的备案工作中发现成果质量问题,对项目负责人给予扣分,扣分达到一定程度,要求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执业。
二是加强分支机构监管。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管,督促规范经营。对于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分支机构约谈其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于问题严重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定期通报监管情况。每季度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情况向市财政局、审计局进行通报,市场监管信息实行共享,联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的权威、地位和作用。
3、 扬州市对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实行网上监管。
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通过市住建局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实行网上监管,并纳入全市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动管理。
一是对造价咨询企业实行四色管理。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根据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得分,标注绿、蓝、黄、红四色,实行差别化管理。信用得分90分以上的企业纳入绿色管理,给予通报表彰,并可以优先承接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信用得分70-89分的企业纳入蓝色管理,给予常规监督抽检,企业可以正常参与竞标活动。信用得分60-69分的企业纳入黄色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参与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咨询业务活动从严审查并给予一定的限制。信用得分60分以下的企业纳入红色管理,停业整改三个月,停业整改期间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停业整改期满后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
二是严格执行“四价备案”制度。全市造价咨询企业执行四价备案制度的比例达到100%,造价咨询企业的招标控制价、承发包合同价、咨询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四价备案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造价咨询执业人员资格核查。工程造价管理处主动与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调查和核对执业人员的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对于在册但无业绩、工程结算核减率异常(超过30%)的造价员、造价师进行约谈教育。
二、开发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
三城市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工作,开发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了工程造价管理效率,提升了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计价行为。三市的“招标控制价备查”、“竣工结算书备案”、“施工合同备案信息”“计价手册管理”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测定”等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内容全都纳入了平台系统进行管理。扬州市住建局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2014年年初已投放试用“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监管系统”,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管。政府投资项目自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涉及工程造价的数据信息(投资总额、招标价、中标价、合同价、变更价、签证价、材价、决算价、决算审核价、结算价),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在线进行实时监管,发现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或有关单位给予更正或问责。
三、规范材价信息测报和管理,稳定建筑市场工程造价有办法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最活跃的价格要素,既事关工程建设各方利益,又易发结算矛盾。因此,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发布一直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方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工作。三市在材价信息测报和发布方面,工作有创新,管理有办法,各有特色。
1、 盐城市实施材料价格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
2013年出台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根据《暂行办法》建立了材料价格信息测报点制度、材料价格信息测报员制度、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制度、材料价格信息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共建立了材料价格信息测报点20个,有材料价格信息测报员26人,每月出刊发布材料信息指导价格1900余种。盐城市通过《暂行办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测报制度,规范了材价信息采集和分布,稳定了工程造价,化解了结算矛盾。
2、 泰州市实行建筑材料价格信息会审制度。泰州市通
过市场材价调研,自主研发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审核软件,编制了统一的信息价发布模板,以规定格式统一材料名称、规格、编码和计量单位,同时利用“中国建材在线”等专业网站扩大材价信息源。泰州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实行会审制度。材价信息发布前,组织各方面对拟发布的材价信息进行会审,大大提高了材价信息的透明度和发布质量。
3、 扬州市实行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测报信息员制度。扬
州市2012年出台了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测报信息员管理办法,加强了材价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一是建立材价测报员队伍,全市现有材价信息测报员50余人。造价管理处对材价测报信息员采集的价格信息,按期组织技术委员会进行会审点评,年底进行考核评比。二是开发应用材价信息采集系统。与中国电信扬州公司合作开发了材价信息采集系统,测报员可及时、便即地分类采集价格信息并上传、统计、分析。三是建立材价信息库。将采集的材价信息、发布的材价信息和其他有关材价信息通过材价信息软件导入材价数据库,实行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