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4-0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盐市建价字〔2013〕69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工程造价行业的社会形象,努力实现“行业管理全省上水平,优化服务全市创特色、自身建设全局争一流”的目标任务,根据省造价总站和市城乡建设局总体部署和市造价处《关于分解落实201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盐市建价字〔2013〕2号)、《关于在全市工程造价行业开展“转作风、讲诚信、比服务、争先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市建价字〔2013〕41号)等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的基础上,从精减数量、控制规模、规范设置、科学实施等方面,对201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综合考核工作加以调整完善,现将考核细则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工程造价工作量大、有代表性的施工企业和建材企业。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具体内容和标准详见附表。 三、考核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和建材企业派工作人员按附件1、2、3提供相关台帐资料,截止时间为 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综合工作考核体系,不另行考核; 3、综合工作考核采取平时动态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打分制; 4、市造价处联合市造价协会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全市发文通报,同时在《盐城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和“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并推荐优秀单位(企业)报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以上通知,希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2013年度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工作考核细则(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2、2013年度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工作考核细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013年度工程造价行业综合工作考核细则(市区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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