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12-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造价处荣获南通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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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造价处被南通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09年以来,我处连续第三次被授予该称号,“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我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处今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今后,我处要努力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果,始终把保持和提升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作为单位的重点工作,戒骄戒躁,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营造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更好地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