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13〕22号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函教[2013]5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考试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5日—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造价员考试的相关工作,请在受理报名考试资料时,认真验核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员证书、预算员证书、编审证书等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原件已核印章及验核人签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
3、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市区:87965010;
仪征:83417846;江都:80803859;高邮:84069817;宝应:88992860。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