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8-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关于2013年上半年淮安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的通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管,规范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提高工程计价编制与审核质量,根据我处2013年度工作部署,我市自6月13日起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为集中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本市造价咨询企业按要求将抽检项目资料送我处,由我处抽调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检查,外埠在淮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
本市应受检咨询企业14家,因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咨询成果,所以实受检企业13家。本次共抽查了25个项目,其中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11个,结算审核项目11个,司法鉴定2个,可行性研究报告1个。对本市企业检查的重点是咨询成果的编制质量;对外埠在淮执业并在我处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重点检查其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日常管理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地造价咨询企业总体咨询成果质量较好,基本符合要求,档案装订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外埠在淮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配备相对薄弱,多数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没有完整的造价咨询档案且咨询质量不高。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清单编制方面:
1、土方工程量超过5000立方,应按大型土石方单独编制,但清单中未分开编制。
2、个别项目工程量清单漏项、增项:1分部机关大门两侧门面房翻建工程漏防火隔离带、玻璃幕墙的封边、预埋件;2市政工程挖淤泥,漏淤泥外运清单项目;③在沥青路面中增加了不应有的粘油层清单项目。
3、项目编码出错:如分部机关大门两侧门面房翻建工程中水泥砂浆暗踢脚线,不应使用块料踢脚线的项目编码及项目名称。
4、项目特征描述不清:1常见的错误如 “详细做法见施工图纸”;2分部机关大门两侧门面房翻建工程中装饰板墙、石材墙面项目中木龙骨支架、轻钢龙骨隔断、天棚饰面板等规格、间距描述不详;③实木踢脚线高度没有描述等。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方面:
1、错误套用计价表子目:1分部机关大门两侧门面房翻建工程中已考虑管井降水,挖土应按干土计算,编制单位还按湿土组价;2东湖怡景园31号楼住宅工程,车库内墙100cm厚与200cm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综合单价相同(没有综合单价分析表)。
2、计价表工程量计算有误:1科宇公司办公楼精装修工程木质踢脚线,高100mm,清单工程量为124.49m,计价表工程量为124.49m2;2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教学楼工程挖基础土方,计价表量与清单量相同,人防地下室土方工程中基坑土方回填清单量为1261.26m3,组价时计价表工作量为5285.26m3。
3、组价与编制说明矛盾: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教学楼工程人防地下室工程,编制说明中降水是按井点降水考虑,但土方项目的特征描述为机械挖三类湿土,组价时人工配合挖土也按湿土考虑。
4、发现个别项目土方工程应按大型土石方取费的,未按大型土石方取费。
5、个别单位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无编制说明或编制说明不详实。
(三)结算审核方面:
1、档案中没有计价手册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单,但计取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考评费及奖励费。
2、审核单位对相关材料合理、合法性没有说明,如北京南路景观优化工程中,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与合同签订时间、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间、监理审核签字时间均为同一时间;签证单上监理签名与合同中委派监理工程师不是同一人,也没有其他的说明资料,签证合法性没有说明;增绿部分验收移交表上分2个施工方,但核定单只有1家签字。
3、多数档案无结算编制说明或说明不详,如一个2009年开工2010年竣工工程,税金按新的标准执行,在编制说明中未说明原因。
(四)档案管理方面:
1、城开国际街区住宅小区01#、04#楼桩基础工程档案、科宇公司办公楼精装修工程档案装订顺序与目录不一致。
2、个别企业咨询报告书印章不全。
3、个别档案中无计算底稿,备考表也没有说明计算底稿存放在什么地方。
(五)其他方面:
1、截至到
2、大多数外地咨询企业无坐班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人员配备薄弱。此次飞行检查中只有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等少数外地企业有坐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3、除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一份完整的造价咨询档案外,其他外地企业都没有。部分外地企业仅提供咨询报告书,咨询档案以在总公司保存为由不提供,个别外地企业连咨询报告书也没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市及外埠来淮执业的造价咨询单位在咨询质量和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外埠来淮执业的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总公司要对分公司咨询质量严格要求,健全切实可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2、对一些造价咨询企业拒绝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我处将根据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建价【2006】43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3、对此次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希企业领导认真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专职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咨询成果质量。
二O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