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3-03-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连建价管[2013]12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度》的通知
站各科室:
为持续规范和提升我站党风廉政及软环境建设,我们制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3年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度》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常委年初(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着力打造“三优(服务优质、诚信优良、创新优秀)机关”,着力治理“庸、懒、散、空”问题,把作风建设的长期目标和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先导,强化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树立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勤廉、诚信的良好形象。特作以下规定,请全站干部、职工遵守:
1、严格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举措,并按规定向有关组织和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责任制,本人不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和损害软环境建设的行为。
3、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4、不得违规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及测定、招标控制价备查、竣工结算备案、造价从业人员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计价依据解释及造价纠纷调解等业务并从中谋取私利,坚持A、B角工作制。
5、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放任、纵容配偶或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6、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态度蛮横、或刁难服务对象。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认真执行“一职双岗、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各项规定,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和重要目标任务。
7、工作日无故不迟到早退、缺勤、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上网阅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玩游戏、炒股、聊天等);工作日午间不饮酒(经批准的除外);不参与赌博、色情、迷信等活动。
8、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文明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自觉维护单位形象,努力提高造价管理机构的社会声誉。
9、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个人直接违反上述内容被查实,给全局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造成影响的,应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不予兑现其本人年终目标奖,扣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在科室和个人不予评先评优。
10、站主要领导对全站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人员的违反行为负直接责任。
11、单位与个人每年签订一次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保证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签。